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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Methotrexat Lederle(甲氨蝶呤)

[ 人气:130 | 日期: 2026-06-05 | 返回 | 打印 ]
德国Methotrexat Lederle(甲氨蝶呤)
药品名称:德国Methotrexat Lederle(甲氨蝶呤)
药品别名:甲氨蝶呤
英 文 名:Methotrexat “Lederle”
药品价格:HK$ 请咨询微信客服
研发公司:辉瑞制药(PFIZER PHARMA GmbH)
适 用 症:适用于以下肿瘤性疾病:1、恶性滋养细胞肿瘤;2、儿童及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
型号规格:2.5mg,10mg
药品详情:

甲氨蝶呤属于抗代谢药物,这类药物会影响细胞生长,从而抑制癌细胞的生长。它用于癌症治疗,通过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活性发挥作用。二氢叶酸还原酶在细胞生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可以导致癌细胞死亡。
 
德国Methotrexat Lederle(甲氨蝶呤)_香港济民药业
 
 
【Methotrexat “Lederle”适应症】
 
低剂量甲氨蝶呤(单次剂量<100mg/m²体表面积[BSA])适用于以下肿瘤性疾病:
 
• 恶性滋养细胞肿瘤。
 
• 儿童及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作为综合治疗方案的一部分,与其他细胞抑制剂联合应用,用于维持缓解治疗。

【Methotrexat “Lederle”规格】

片剂:

1、2.5mg(有10片、20片、30片(3盒),50片、100片盒装),每片含2.74mg甲氨蝶呤二钠,相当于2.5mg甲氨蝶呤;

2、10mg(有10片、20片、30片(3盒)、50片盒装),每片含10.96mg甲氨蝶呤二钠,相当于10mg甲氨蝶呤。

 
【Methotrexat “Lederle”用法与用量】
 
1、剂量
 
• 关于Methotrexat “Lederle”片(甲氨蝶呤)用量的重要警示
 
用于治疗肿瘤性疾病的甲氨蝶呤,必须依据体表面积进行慎重给药。
 
Methotrexat “Lederle”片(甲氨蝶呤)给药剂量不当可能导致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医务人员及患者必须接受恰当的指导。
 
请务必仔细阅读完整《产品特性概要》中的本节内容。
 
甲氨蝶呤的用法及用量建议因适应症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下文仅作为示例,列举了在相关疾病的治疗中已被证实行之有效的常用剂量及既定治疗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关专业文献,这些文献可应要求提供。
 
• 恶性滋养叶细胞肿瘤
 
按体表面积(BSA)给予15mg/m²,连用5天(第1至5天);每3周重复一次。
 
•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低剂量甲氨蝶呤作为综合治疗方案的一部分,用于儿童及成人患者的缓解维持治疗(例如,德国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治疗前瞻性多中心研究组的治疗方案,简称“GMALL”)。
 
典型的单次剂量范围为20至40mg/m²(按体表面积计算)。
 
• 肾功能受损患者
 
对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甲氨蝶呤。剂量应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德国Methotrexat Lederle(甲氨蝶呤)_香港济民药业
 
• 老年患者
 
甲氨蝶呤在老年患者中的临床药理学特性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在接受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应特别密切监测老年患者,以便及早发现潜在的不良反应。鉴于高龄可能导致肝肾功能减退以及内源性叶酸储备降低,因此在针对此类人群进行治疗时,应使用相对较低剂量的甲氨蝶呤。对于老年患者(年龄在55岁及以上),有时会采用经过调整的治疗方案——例如,在治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时。
 
• 儿童与青少年
 
在给予儿童甲氨蝶呤时,必须格外谨慎,并遵循适当的治疗方案。
 
2、给药方法
 
口服。
 
本品应以足量水整片吞服,宜于晚间服用;如条件允许,请勿随餐服用。
 
此外,亦有供皮下、肌内或静脉给药的甲氨蝶呤剂型可供选用。
 
3、过量服用
 
• 过量服用症状
 
自甲氨蝶呤上市以来,经验表明,甲氨蝶呤过量服用通常发生在口服后,但也可能发生在静脉或肌肉注射后。已有过量服用病例报告,其中一些病例导致死亡。在这些口服过量服用的病例报告中,患者误将每周剂量每日服用(单次服用或分多次服用)。
 
口服过量服用后的症状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和消化系统。例如,这些症状包括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骨髓抑制、黏膜炎、口腔炎、口腔溃疡、恶心、呕吐,以及胃肠道溃疡和出血。在某些情况下,患者没有出现中毒症状。此外,也有因过量服用而死亡的报告。这些病例中还报告了败血症、感染性休克、肾衰竭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 过量用药的治疗
 
亚叶酸钙可作为甲氨蝶呤毒性副作用的特效解毒剂。例如,如果在低剂量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出现白细胞计数下降,可尽快静脉或肌肉注射6至12mg亚叶酸钙,随后每隔3至6小时注射相同剂量(至少四次)。
 
甲氨蝶呤与亚叶酸钙给药间隔时间越长,亚叶酸钙的疗效越差。监测甲氨蝶呤血清浓度对于确定亚叶酸钙的最佳剂量和疗程至关重要。
 
若发生大量过量用药,可能需要进行水化和尿液碱化,以防止甲氨蝶呤和/或其代谢物在肾小管中沉淀。如果中毒是由甲氨蝶呤清除显著延迟(血清浓度)引起的,例如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可考虑血液透析和/或血液灌流。使用高通量透析器进行血液透析可有效清除甲氨蝶呤。标准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均未能改善甲氨蝶呤的清除。
 
【Methotrexat “Lederle”禁忌症】
 
Methotrexat “Lederle”禁用于以下情况:
 
• 对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
 
• 严重和/或现存的活动性感染
 
• 口腔炎、胃肠道溃疡
 
• 低剂量甲氨蝶呤治疗(<100mg/m²)时的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
 
• 严重的肝功能损害
 
• 造血系统功能障碍(例如,既往接受放疗或化疗后)
 
• 免疫缺陷
 
• 过量饮酒
 
• 哺乳期
 
【Methotrexat “Lederle”警告及注意事项】
 
治疗应由具有肿瘤学专长且在甲氨蝶呤使用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医师进行。
 
1、毒性
 
在使用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必须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以防发生严重的毒性反应(甚至可能致命),从而能够迅速识别出毒性迹象。
 
应告知患者甲氨蝶呤治疗的潜在获益与风险(包括毒性的早期体征和症状)。此外,必须指导患者:一旦出现毒性体征,必须立即就医;同时还需告知其后续所需的体征监测(包括定期的实验室检查)。
 
停用甲氨蝶呤并不总是能导致已发生的副作用完全消退。
 
使用甲氨蝶呤进行治疗时,必须先测定血液中甲氨蝶呤的浓度。
 
甲氨蝶呤从体腔内病理性积液(即所谓的“第三间隙”)中(如腹水或胸腔积液)排出的过程十分缓慢;这会导致其血浆消除半衰期延长,进而引发意想不到的毒性反应。因此,在开始甲氨蝶呤治疗之前,应尽可能通过抽吸术将这些积液予以清除。
 
• 胃肠道疾病
 
若出现溃疡性口腔炎、腹泻、呕血、黑便或便血,必须立即停药;否则,可能导致出血性肠炎,甚至因肠穿孔而致死。
 
• 血液与淋巴系统
 
甲氨蝶呤可能抑制造血功能,从而诱发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或血小板减少症。这些危及生命的并发症的早期迹象可能包括:发热、咽喉痛、口腔黏膜溃疡、流感样症状、极度疲乏、鼻出血以及皮肤出血。
 
在肿瘤性疾病的治疗中,仅当潜在获益大于发生严重骨髓抑制的风险时,方应继续甲氨蝶呤治疗。
 
已有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病例报告,尤其是在老年患者的长期治疗过程中。
 
对于既往曾接受具有累积性骨髓毒性药物治疗,或接受过涉及骨髓的放射治疗的患者,应考虑其骨髓储备可能已有所降低。这可能导致骨髓对甲氨蝶呤治疗的敏感性增加,进而加剧对造血系统的抑制作用。
 
对于长期接受甲氨蝶呤治疗的病例,可能需要进行骨髓活检。
 
在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中,甲氨蝶呤可引起左上腹疼痛(系因白血病细胞破坏所致的脾包膜炎症)。
 
• 肝功能
 
鉴于其潜在的肝毒性作用,建议在甲氨蝶呤治疗期间,避免服用其他具有肝毒性或潜在肝毒性的药物,并应戒酒或显著限制酒精摄入。
 
甲氨蝶呤可能引起急性肝炎,以及慢性且具有潜在致死性的肝毒性(包括肝纤维化和肝硬化);此类不良反应通常仅在长期用药后发生。临床上常观察到肝酶水平的急性升高。这类情况通常是暂时的、无症状的,亦不能预示后续肝病的发生。
 
据报告,甲氨蝶呤可能导致乙型肝炎感染复发或丙型肝炎感染恶化,在某些病例中甚至导致死亡。部分乙型肝炎复发病例发生于停用甲氨蝶呤之后。对于既往有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史的患者,应进行临床及实验室检查,以评估是否存在既往肝脏疾病。因此,甲氨蝶呤治疗可能不适用于部分患者。
 
若存在其他处于非活动期的慢性感染(例如带状疱疹或结核病),亦需格外谨慎,因存在感染复发的潜在风险。
 
对于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通常建议加强警惕;因为在接受甲氨蝶呤治疗期间,曾有个别病例在转氨酶水平未出现间歇性升高的情况下,仍发生了肝硬化。
 
• 肾功能
 
鉴于甲氨蝶呤主要经肾脏排泄,在肾功能受损的病例中,预计会出现血清浓度升高且持续时间延长的情况,这可能导致严重的副作用。
 
对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例如老年患者),由于这类患者的甲氨蝶呤代谢速度较慢,因此在使用甲氨蝶呤进行治疗时必须格外谨慎,同时应降低剂量。若存在肾功能障碍(包括轻度肾损伤)等风险因素,不建议同时联合使用非甾体抗炎药。
 
在使用甲氨蝶呤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肾功能恶化的情况,表现为某些实验室指标的上升(如血清中的肌酐、尿素和尿酸水平升高)。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进而出现少尿或无尿的症状。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由于甲氨蝶呤及其代谢物在肾小管中沉积所导致的。
 
导致脱水的状况,例如呕吐、腹泻或口腔炎,可能因药物水平升高而增加甲氨蝶呤的毒性。在此类情况下,应启动支持性治疗,并应考虑暂停给予甲氨蝶呤,直至症状缓解。
 
• 神经系统
 
在既往未接受过颅脑放疗、但接受了反复大剂量甲氨蝶呤联合亚叶酸钙解救治疗的患者中,亦曾发生慢性白质脑病。此外,亦有报告显示,在接受口服甲氨蝶呤治疗的患者中曾发生白质脑病。
 
•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
 
据报告,在使用甲氨蝶呤治疗的患者中曾出现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病例,其中多数病例涉及联合使用其他免疫抑制剂。PML可能危及生命;对于出现新发或加重神经系统症状的免疫抑制患者,在进行鉴别诊断时应将PML纳入考量。
 
• 肺功能
 
对于肺功能受损的患者,建议特别慎重。
 
在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出现的肺部并发症,例如胸腔积液、肺泡炎或肺炎(表现为干咳、刺激性咳嗽、发热、周身乏力、胸痛、呼吸困难、低氧血症以及胸部X光片显示浸润影等症状),或非特异性肺炎,可能是提示潜在危险性损伤的征兆,且可能导致致命后果。肺活检结果显示出多种不同的病理改变(例如间质水肿、单核细胞浸润或非干酪样肉芽肿)。一旦怀疑出现此类并发症,必须立即停用甲氨蝶呤,并进行全面详尽的检查,包括排除感染和肿瘤的可能性。甲氨蝶呤诱导性肺病可在治疗期间的任何时点急性发作;此类病变并非总是能够完全逆转,且据报告,即使在使用每周仅7.5mg的低剂量时,也曾发生过此类病例。
 
此外,据报告,在针对风湿性及类似适应症使用甲氨蝶呤治疗时,曾发生肺泡出血。此事件亦可能与血管炎及其他合并症有关。若怀疑发生肺泡出血,应考虑立即进行检查以确诊。
 
• 皮肤及皮下组织病变
 
据报告,在单次或连续使用甲氨蝶呤后,曾发生严重的(偶可致死)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
 
光敏性:在部分服用甲氨蝶呤的患者中,曾观察到光敏性反应,表现为过度晒伤反应。除非有明确的医学指征,否则应避免暴露于强烈的日光或紫外线辐射之下。患者应采取适当的防晒措施,以抵御强烈的日光照射。
 
在同时接受甲氨蝶呤治疗期间,若暴露于紫外线,银屑病皮损可能会加重。在使用甲氨蝶呤期间,放射性皮炎和晒伤可能会复发(即所谓的“回忆”反应)。
 
• 免疫系统
 
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可能发生机会性感染,包括可能致命的卡氏肺囊虫肺炎。如果患者出现肺部症状,应考虑卡氏肺囊虫肺炎的可能性。
 
由于甲氨蝶呤可能对免疫系统产生影响,因此会干扰疫苗接种和免疫学检测结果(用于评估免疫反应性的免疫学检测)。甲氨蝶呤治疗期间接种的疫苗可能无效。由于感染风险增加,甲氨蝶呤治疗期间不应接种活疫苗。
 
• 肿瘤
 
对于快速生长的肿瘤患者,甲氨蝶呤与其他细胞抑制剂一样,可诱发肿瘤溶解综合征。适当的支持治疗和药物治疗措施可以预防或减轻这种并发症。
 
有报告称,使用低剂量甲氨蝶呤治疗时偶有恶性淋巴瘤的发生。在某些病例中,停用甲氨蝶呤后,这些淋巴瘤会消退。因此,如果出现淋巴瘤,应首先停用甲氨蝶呤,只有在淋巴瘤未消退的情况下才应开始适当的治疗。最近的一项研究并未发现甲氨蝶呤治疗期间淋巴瘤的发生率增加。
 
• 肌肉骨骼、结缔组织和骨骼疾病
 
在接受放射治疗期间使用甲氨蝶呤时,软组织或骨坏死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 补充叶酸
 
叶酸缺乏可能会增加甲氨蝶呤的毒性。
 
使用叶酸或亚叶酸钙可能降低甲氨蝶呤的毒性(胃肠道症状、口腔炎、脱发和肝酶升高)。
 
建议在服用叶酸补充剂前检查维生素B12水平,因为补充叶酸可能会掩盖维生素B12缺乏症,尤其是在50岁以上的成年人中。
 
2、建议进行的检查与安全措施
 
在开始治疗之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全血细胞计数及分类检测、肝酶指标(ALAT[谷丙转氨酶]、ASAT[谷草转氨酶]、AP)、胆红素水平、血清白蛋白含量、肾功能指标(必要时还包括肌酐清除率)。此外,还需要进行肝炎血清学检测(甲型、乙型、丙型肝炎病毒检测),如有必要,还需进行结核病排查,并拍摄胸部X光片。如果怀疑存在肺部疾病(例如间质性肺炎),则进行肺功能测试会很有帮助,尤其是当初次检查时已有相关参考数据可供参考时。
 
根据所用剂量和治疗方案,需要定期监测甲氨蝶呤血清浓度,尤其是在高剂量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和之后。调整甲氨蝶呤剂量并采取适当的抢救措施可以显著降低甲氨蝶呤治疗的毒性和潜在死亡率。
 
患有胸腔积液、腹水、胃肠道梗阻、既往接受过顺铂治疗、脱水、尿液pH值低或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尤其容易出现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升高或清除延迟,因此需要密切监测。部分患者也可能出现甲氨蝶呤清除延迟,但无法找到明确的原因。必须在治疗开始后48小时内识别出这些患者,否则甲氨蝶呤毒性可能不可逆转。
 
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必须持续监测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和白细胞计数(每日或每周一次)。
 
在开始包括高剂量甲氨蝶呤在内的联合治疗前,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应高于相应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值(白细胞1,000至1,500/μl,血小板50,000至100,000/μl)。
 
循环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的最低值通常出现在静脉注射甲氨蝶呤后5至13天(14至28天后恢复正常)。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有时会出现两次下降,第一次发生在4至7天后,第二次发生在12至21天后,之后恢复正常。
 
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检查和尿液分析。
 
接受甲氨蝶呤治疗的患者中,13%至20%会出现转氨酶短暂升高至正常上限的2至3倍。这通常无需改变治疗方案。然而,肝酶持续异常和/或血清白蛋白降低可能是严重肝毒性的征兆。如果肝酶持续升高,应考虑减少剂量或停止治疗。对于所有长期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均应停止使用甲氨蝶呤。
 
酶活性测定无法可靠预测形态学上可检测到的肝损伤的发生;也就是说,即使转氨酶水平正常,也可能存在仅能通过组织学检测到的肝纤维化,或较少见的肝硬化。
 
建议在第2天和第3天监测肌酐、尿素和电解质水平,以便及早发现任何即将发生的甲氨蝶呤排泄障碍。
 
应通过肾功能检查和尿液分析监测肾功能。如果出现肾功能受损的迹象(例如,既往甲氨蝶呤治疗的明显副作用或尿路梗阻),应测定肌酐清除率。如果血清肌酐升高,应减少剂量。如果血清肌酐水平高于2mg/dL且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则不应开始甲氨蝶呤治疗。如果存在肾功能损害的可能性或肾功能处于临界状态(例如,老年患者),则必须密切监测。这一点尤其适用于当额外给予那些可能影响甲氨蝶呤排泄、造成肾损伤或导致造血功能障碍的药物时。
 
应每日检查口腔和咽部黏膜的变化。
 
对于既往接受过高强度放射治疗、一般健康状况较差以及年龄较小或较大的患者,需要进行特别密切的监测。
 
在治疗初期、剂量调整时或甲氨蝶呤水平升高风险增加的时期(例如脱水、肾功能受损、同时服用其他药物,如非甾体类抗炎药,剂量增加或额外增加),可能需要更频繁的检查。
 
• 儿童和青少年用药
 
使用甲氨蝶呤治疗儿童时应格外谨慎。治疗应遵循专门为儿童制定的治疗方案。
 
•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也应格外谨慎。应密切监测患者,以尽早发现毒性反应。
 
• 生育能力
 
据报告,甲氨蝶呤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短期内可导致人类出现生育问题,包括少精症、月经不调和闭经。其机制是通过在给药期间损害精子发生和卵子发生。这些影响在停药后似乎是可逆的。
 
致畸性——生殖健康风险:甲氨蝶呤可导致人类胚胎毒性、流产和胎儿畸形。因此,应与有生育能力的患者讨论其对生育能力、流产和先天性畸形的潜在影响。
 
有关男性避孕的建议,请参阅【在特殊人群中使用】。
 
3、关于其他成分的说明
 
每片Methotrexat “Lederle“片剂含钠量低于1毫摩尔(23mg),即几乎不含钠。本药品含有乳糖。患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完全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应服用Methotrexat “Lederle“片剂。
 
【Methotrexat “Lederle”在特殊人群中使用】
 
1、育龄妇女/女性避孕
 
女性在甲氨蝶呤治疗期间不得怀孕。治疗期间以及停用甲氨蝶呤后至少6个月内,必须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开始治疗前,应告知育龄妇女甲氨蝶呤相关的畸形风险,并通过适当的措施(例如妊娠试验)明确排除妊娠。治疗期间,应根据临床需要重复进行妊娠试验(例如,中断避孕后)。应向育龄妇女提供有关避孕和妊娠计划的咨询。
 
2、男性避孕
 
目前尚不清楚甲氨蝶呤是否会在精液中蓄积。动物研究表明甲氨蝶呤具有遗传毒性,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其对精子产生遗传毒性的风险。有限的临床证据表明,父亲服用低剂量甲氨蝶呤(低于30mg/周)不会增加胎儿畸形或流产的风险。对于较高剂量,目前尚无足够数据评估父亲服用后胎儿畸形或流产的风险。作为预防措施,建议性活跃的男性患者或其伴侣在患者接受甲氨蝶呤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男性在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3个月内不应捐献精子。
 
3、妊娠
 
甲氨蝶呤在非肿瘤适应症的妊娠期间禁用。如果在甲氨蝶呤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六个月内发生妊娠,应咨询医生评估治疗相关对胎儿的有害影响风险,并进行超声检查以确认胎儿发育正常。动物研究表明,甲氨蝶呤具有生殖毒性,尤其是在妊娠早期。甲氨蝶呤已被证实对人类具有致畸作用;已有胎儿死亡、流产和/或先天性异常(例如颅面、心血管、中枢神经系统和肢体异常)的报道。甲氨蝶呤是一种强效的人类致畸剂,妊娠期间接触甲氨蝶呤会增加自然流产、宫内生长受限和先天性畸形的风险。
 
• 接受低剂量甲氨蝶呤治疗(每周少于30mg)的孕妇中,42.5%出现自然流产。而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类似疾病患者中,流产率为22.5%。
 
• 妊娠期间接受低剂量甲氨蝶呤治疗(每周少于30mg)的女性,其活产婴儿中有6.6%出现严重出生缺陷。而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类似疾病患者中,约4%的活产婴儿受到影响。
 
目前尚无足够数据表明妊娠期间甲氨蝶呤剂量超过30mg/周时的风险,但预计会升高自发性流产和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尤其是在常用的肿瘤治疗剂量下。
 
有报告称,在受孕前停用甲氨蝶呤后,妊娠正常。
 
当用于肿瘤治疗时,妊娠期间不应使用甲氨蝶呤,尤其是在妊娠早期。必须权衡治疗的获益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该药物,或患者在甲氨蝶呤治疗期间怀孕,应告知其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 哺乳
 
由于甲氨蝶呤会进入母乳,并可能对母乳喂养的婴儿造成毒性作用,因此哺乳期禁用甲氨蝶呤治疗。如果哺乳期必须用药,则必须在开始治疗前停止母乳喂养。
 
• 生育能力
 
甲氨蝶呤会影响精子发生和卵子发生,并可能降低生育能力。据报告,甲氨蝶呤可导致人类少精症、月经不调和闭经。大多数情况下,停药后这些影响是可逆的。对于肿瘤适应症,建议计划怀孕的女性在开始治疗前尽可能咨询遗传咨询中心;男性在开始治疗前应咨询精子保存的相关事宜,因为高剂量甲氨蝶呤可能具有遗传毒性。
 
•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由于服用甲氨蝶呤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例如疲劳和头晕,因此个别情况下驾驶和/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与酒精合用时,这种影响会更加显著。
 
【Methotrexat “Lederle”副作用】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通常取决于甲氨蝶呤的剂量和治疗持续时间。然而,由于即使在低剂量下,且在治疗期间的任何时间都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医生必须定期进行短期监测。
 
大多数不良反应如果及早发现是可逆的。但是,极少数情况下,以下列出的一些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导致猝死。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强度降低剂量或暂停治疗,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如果重新开始甲氨蝶呤治疗,应谨慎进行,彻底评估治疗的必要性,并密切监测毒性反应的复发。
 
骨髓抑制和黏膜炎通常是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它们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甲氨蝶呤的剂量、给药途径和持续时间。甲氨蝶呤给药后约3至7天会出现黏膜炎,给药后5至13天会出现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
 
对于清除机制正常的患者,骨髓抑制和黏膜炎通常在14天内可逆。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头痛、头晕、咳嗽、食欲不振、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腔和咽部黏膜炎症和溃疡(尤其是在甲氨蝶呤给药后的24至48小时内)、肝酶和胆红素升高、脱发、肌酐清除率降低、疲乏和不适。
 
口腔黏膜溃疡通常是毒性反应的首发临床表现。

【Methotrexat “Lederle”存储和处理】

请将此药放在儿童看不见、够不着的地方。请勿储存在25°C以上的环境中。请勿在纸盒和泡罩包装上“EXP”字样所示的有效期后使用此药。有效期指的是该月的最后一天。切勿将药物通过废水处理(例如,倒入马桶或水槽)。处理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细胞毒性物质的法规。请咨询药剂师如何处理不再需要的药物。这将有助于保护环境。


注:药品如有新包装,以新包装为准。以上资讯来源于网络或由高等医药院校的学生志愿者翻译(如有错漏,请帮忙指正),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任何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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